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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投标担保 由担保人为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的,保证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招标活动的担保,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后不签署工程建设合同等情况下,由担保人按照预定履行担保责任。 一般保证情形: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有效期内不撤回投标; 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后,按招标人间的规定签署合同; 3、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后,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行担保。 担保方式: 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或者在工程建设合同中预定,可采取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保证、定金(保证金)。 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一般为投标总价的2%,但最多不超过人民币80万。 担保期限: 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应当在保证合同中预定,保证合同预定的有效期截止时间为投标有效期后的30天至180天 |
承包商履行担保 由保证人为承包商向业主提供的,保证承包商履行工程建设合同预定义务的担保。担保方式: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可采用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保证。 担保额度: 承包商履约担保的担保金额一般不低于工程建设合同价格(中标价格)的10%,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中标的招标工程,担保金额不得低于工程合同的15%。 担保期限: 承包商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合同预定的有效期截止时间为工程建设合同预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的30天至180天。 特殊规定: 同一银行分支行或者专业的担保公司不得为同一工程建设合同提供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或承包商履约担保。 |
预付款担保 业主支付给承包人或供应商合同约定的预付款时,由承包人或供应商向业主提交的担保,保证其按照合同约定正确和合理地为合同目的使用预付款,以及按合同约定配合业主金额扣回所预付的金额,不将预付款挪作他用。 担保方式: 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 担保额度: 预付款的担保金额由业主与承包商协商确定,一般为工程建设合同价格(中标价格)的10%。 担保期限: 由业主与承包人或供应商协商确定,预付款保证担保的有效期最长不超过预付款全额返还或抵扣之日后30天。 预付款担保的作用: 保证常保人能够按合同规定进行施工,偿还业主已支付的全部预付金额。如果承包人中途毁约、中止合同,使业主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全部预付款,则业主作为保函的受益人有权凭预付款担保向银行或担保公司索赔该保函的担保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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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支付担保 为保证业主履行工程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由担保人为业主向承包商提供的,保证业主支付工程款的担保。业主在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同时,应当向承包商提交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 担保方式: 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保证。 保证期限: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的有效期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约定的有效期截止时间为业主提供合同的约定完成了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全部工程结算款项支付之日起30天至180天。 担保额度: 业主支付担保的担保金额应当与承包商履约担保的担保金额相等,一般为承包合同价的10%或15%。 特殊规定: 对于工程建设合同额超过1亿人民币以上的工程,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可以按工程合同确定的付款周期实行分段滚动担保,但每段的担保金额为该段工程合同额的 10%-15%。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采用分段滚动担保的,在业主、项目监理工程师或者造价工程师对分段工程进度签字确认或结算,业主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后, 当期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解除,并自动进入下一阶段工程的担保。 |
工程质量保修担保 由担保人为承包商向业主提供的,保证承包商在工程质量保修担保期限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担保。 担保方式: 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 担保前线:由业主与承包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相关规定在合同中共同约定。 担保额度: 由业主与承包商在合同中约定,一般不应超过成功合同总价的5% 特殊规定:工程结算时,若业主来把保修金全部支付给承包商,业主则不能要求承包商提交工程质量保修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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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流程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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